2024-01-04 20:57 来源: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发布机构: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| 【字体: 】打印 | 分享到: |
我区有1名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在岗,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财政局《关于印发〈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〉(2021年修订版)的通知》(汕人社发〔2021〕114号)第13页第五款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,1.补贴条件:(1)按照省的部署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。(2)相关岗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。(3)在岗人员按要求完成相应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任务。2.补贴对象:符合条件的人员。3.补贴标准:每人每月参照当地(县级)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(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)给予补贴。4.补贴期限:最长不超过2年。现将该名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信息公示如下:
陈松香2022年6月30日毕业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,2023年报考华侨管理区就业中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,招录通过且于2023年4月23日起在汕尾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,2023年5月8日起与华侨管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。
经审核陈松香符合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条件。拟同意申领高校毕业生陈松香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资金2023年11月-2024年3月(共5个月),申请补贴共25826.49元。现将申领补贴信息在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,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客观公正,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月4日—2024年1月10日
联系电话:0660-8255398
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
2024年1月4日